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部署,為做好202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青海考區組織實施工作,明確報名流程、時間節點及相關要求,保障考試工作平穩有序開展,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于2026年6月12日正式發布《關于202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對考試報名時間、資格核查、繳費流程、準考證打印及考務要求等核心事項作出全面部署,現將通知核心內容及報考要點整理如下,供廣大報考人員參考執行。
青海2026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安排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函〔2026〕6號)要求,9月12日、13日將舉行202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2日
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3日
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報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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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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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其中一個專業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照《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選擇另外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四、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承諾情況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必要時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四)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名操作流程
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流程:注冊→完善賬號信息→填寫報考信息→信息確認→資格核查→網上交費→報名完成)
(一)注冊: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名、密碼、真實姓名、國籍地區、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報考人員需牢記用戶名及密碼,并確保證件號碼、姓名、手機號碼信息完整準確。
(二)完善賬號信息:首先上傳經“照片處理工具”審核通過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請點此鏈接下載),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準考證、資格證書。系統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方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信息不會影響后續報名,可先填寫報考信息,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進行核查即可。“未核查”“需要現場核查”“核查不通過”且未在報考中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三)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證件號碼、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級別為考全科時,學歷和專業年限等信息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考級別為免試級別時,必須滿足專業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等要求)。
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和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人工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設置“省直考區”、“西寧市考區”、“海東市考區”、“海北州考區”、“海南州考區”、“海西州考區”六個考區,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原則上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直考區”,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
(四)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核查。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五)資格核查:報考人員在信息確認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交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系統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包括不適用或不使用(含撤回)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資格證書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報考免試級別、專業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試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等人員,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人工核查不通過的,需根據核查意見重新上傳材料或攜帶材料原件參加現場核查:
1.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不能自動核查的: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3.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4.報考級別為免試級別的: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職稱證書或從業說明;
5.報考級別為增報級別的: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6.核查意見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
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六)網上交費:報考人員資格核查通過后,須進行網上交費確認,交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交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交費或交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七)報名完成:在交費時間截止前交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更多報名細節操作請參照《報名操作手冊》,詳見附件4。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大綱。考試大綱使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網址:https://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7c4e9303-ab0f-4914-8b30-801b3c1ca37d
(二)應試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中國內地應試人員: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應試人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其他國家和地區應試人員: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其他任何證件或復印件、電子版證件都不能作為有效身份證件)和紙質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應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報考人員需要交款票據的,請在考試日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前往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應試人員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應試人員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信管理部門對無線通信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應試人員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七、咨詢電話
資格核查電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0971-6146535(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962121(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